記得在很小的時候,爸爸寫過一本書。因為那個年代,各種亂七八糟的成果都喜歡用集體的名義出來。于是,他寫的書,在署名時,留的是他們教研室的名字。好處是,評職稱時,全教研組的人都拿這個當成果報資料,壞處就是,我爸心里總會有些不開心。同事們調侃道:“要是再來次文革,這本書的作者可就不好找了……斗誰都不知道。”
現(xiàn)在,我感覺,自己比父輩們強太多了,起碼,寫完個稿子,還能署上自己的名字。但是,不好之處在于,當年爸爸的書雖然沒署名,可書上印出來的每個字,都是他寫的,而我前幾天寫了條稿子,發(fā)出來時,居然里頭有幾句話壓根兒不是我寫的。那我就想說了:“誰讓你們給明星審稿噠?審完能給我看看不?中宣部、出版署的紅頭文件我見過,他們見過不?他們知道哪些不能寫不?稿子出政治問題,算誰的?再來次文革,斗誰?”
我還在當編輯的時候,有回交了條明星采訪,稿子過得很順利。可是,到看彩樣時,我發(fā)現(xiàn),稿子開頭的兩問兩答被刪了。于是,我拿著稿子,“咻”一聲跳到主編面前,稿子“啪”摔桌子上:“現(xiàn)在有兩個解決方案。一、整個采訪去掉,不能上。你們開天窗好了;二、把作者的名字鏟掉,改彩樣的錢,我出!”
我是有點欺負人,但那些是次要的,重要的是,那是我寫的稿子,每句話、每個字都是有原因的,修改的前提是大家來商量如何你好我好大家好,這樣悶聲改,沒把稿子直接丟改稿人的臉上,就已經是給面子了。
當時,主編的臉色很難看,“版面放不下了,我只是替你刪了兩句而已。”
“是我腦子壞了,還是你腦子壞了。你看看稿子,我憑什么一上來,就問明星發(fā)新片的事兒?我賤啊?改稿你吱聲啊,我天天在公司呢吧?”
說完,我丟下300塊:“你還是選第二個方案吧,把我的名字鏟掉。呃……稿費,我還是要的!”
最終,他們沒讓我掏改版面的錢,瘦馬還專程為這事兒跟我聊了一下午,說主編做法不對,說我,方式方法不好。
現(xiàn)在,作為一個職業(yè)作者,我早就沒有這樣的火氣,我不可能要求現(xiàn)在的編輯都像我一樣強勢,采訪完,直接告訴明星:沒得審稿,是啥樣就啥樣。想審稿,就別上我們雜志了。
但即使這樣,有的雜志做得就會比較好些,明星審完稿子,會來一封郵件,告知:哪些地方明星想改改,看有沒有辦法?
而有的雜志社則很差勁:悶聲改稿,直到發(fā)刊,我才知道,稿子最終被改成啥樣了。
我不能說,雜志拿采訪稿給明星審是犯賤,畢竟除了稿子,雜志社可能還要在很多別的地方跟明星合作。但是,作為編輯,如果連改稿需要和原作者商量,這種起碼的常識和尊重都沒有的話,那你就還是去找爛作者寫爛稿吧,你們會比較合得來。
我可不愿意為明星宣傳們寫的那些騷情詞負責,他們愿意改,署明星自己名字好了。如果那些話讓他們自己都不好意思署名的話,憑什么讓我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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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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