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度假的時候逛書店,給女兒買了本《殺死一只知更鳥》,自己也買了一本書,叫《自由》,這本小說的作者是喬納森·弗蘭岑。當時《自由》剛剛上架,作者也登上《時代》周刊封面,正是名聲大噪之時。我買了他的前一本小說《糾正》,譯林出版社的中文版,假期的時候帶到了馬來西亞海邊,600多頁的小說,我努力看到220多頁的時候停了下來,小說的大概輪廓我知道了——老夫妻阿爾弗萊德和艾妮德生活在中西部小鎮(zhèn)圣裘德,二子一女均已成人,阿爾弗萊德退休前是工程師,艾妮德做了一輩子家庭主婦,大兒子蓋瑞在銀行工作,女兒丹妮絲經(jīng)營餐廳,小兒子奇普是英文博士,是個loser,這一年歲末,艾妮德召集子女回圣裘德歡度圣誕佳節(jié)。這個故事讓我想起電影《過年》,也讓我想起小津安二郎的電影《東京物語》,我們用兩個小時窺探一家人的生活就足夠了,而讀一本小說要好長時間,我們期待的更多。《自由》出版之后,批評家B.R.Myers在《大西洋月刊》上發(fā)表文章Smaller Than Life,這也是我對《糾正》的看法——太瑣碎,有許多不值得寫的東西。
弗蘭岑是十年來登上《時代》封面的第一個活著的作家,封面標題毫不遲疑地說,“偉大的美國小說家”。這句話我們可以這樣理解——他是個偉大的美國作家,也可以這樣引申一步,他是個要寫“偉大美國小說”的作家,關于“偉大美國小說”,100多年前的作家J.W. Deforest 這樣定義:“一個描述美國生活的長篇小說,它的描繪如此廣闊、真實、并富有同情心,使得每一個有感情、有文化的美國人都不得不承認它似乎再現(xiàn)了自己所知道的某些東西?!?/p>
在《自由》出版之前,《糾正》賣出了220萬冊,奧普拉要采訪他,可弗蘭岑對奧普拉讀書會品味表示懷疑,雙方翻臉;他喜歡觀鳥,在紐約上東區(qū)有一個公寓,夏天則喜歡住在加州。他寫小說用的電腦不接入互聯(lián)網(wǎng),他有一本散文集叫《如何保持孤獨》,他有兩條寫作信條,一是“小說,假如不是作者對于令人恐懼之事或未知領域的個人歷險,就不值得寫。”二是“用第三人稱寫,除非有個真正獨特的第一人稱聲音無法抗拒地出現(xiàn)?!?/p>
前些日子,我在北京的CBD溜達,看見一個殘疾人坐在地上賣書,其中赫然有一本《不舒服的區(qū)域》,喬納森·弗蘭岑的回憶性散文集。他的散文比小說好看多了,第一篇講述的是母親去世,他們一家人如何賣掉母親的老房子;第二篇文章講述父親和作家的兄長之間的沖突。讀完這兩篇,我明白了,原來《糾正》一書,有作者如此之深的個人經(jīng)歷的成分。他的小說總是以家庭為訴說的中心,而《不舒服的區(qū)域》就是一部真實的家庭史。
今年6月,在《紐約時報》上我又看到弗蘭岑的文章,講自己換了一部新手機的故事。他的老黑莓用了三年,終于換了一部新的智能手機。他說,人們沉迷于新鮮的電子設備,因為技術世界總能隨時響應人們的欲求,你的手指在屏幕上劃一下,就可以放大一張圖片,這種魔幻般的力量就是“響應”,而現(xiàn)實世界之所以討厭,就在于我們總得不到這樣的響應。弗蘭岑討伐以真人秀、漫畫和微博為代表的碎片萬花筒,而他小說里所描述的那個現(xiàn)實世界——婚姻的黏稠,家庭的離析,人的隔膜,卻正是我們要逃避的理由。
據(jù)說喬納森·弗蘭岑喜歡卡夫卡那樣的小說家,但自己卻是堅定的現(xiàn)實主義作家。就我個人的閱讀興趣而言,我不喜歡太現(xiàn)實的小說。他名聲很大,但要我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更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