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又要說關于稿費的事情了。
故事起因是這樣的:一天,“三聯(lián)”的朱偉在微博上發(fā)了條關于雜志內容的東西,大致意思為——內容是一個雜志的根本,從業(yè)人員應該把內容做好,不然很快將沒有立錐之地。于是,我很欠的轉發(fā),并說“在要求雜志內容提高的時候,能不能先把稿費提高下,沒有與世界接軌的稿費水平,就不會有與世界水平接軌的媒體?!北敬蛩阕屵@樣的媒體領袖也能提供些對稿費現(xiàn)狀的看法,但遺憾的是,另外一個媒體圈子里還算有名的人物蹦了出來。當然,他并沒有明目張膽地抵制漲稿費,僅僅說了些看似真理的話,比如稿費和稿子是相輔相成的,不可偏廢;比如高稿費要給高水平的人……之類。但其中一句話卻真的深深刺痛了我——市場化程度不夠,從業(yè)者能力也有局限。市場中真正能讓媒體增值的人才有多少?
在我看來,這句話已經不再屬于是非范疇,而是立場問題了。不知道說這話的人,自己作為雜志作者當中的一員,怎么會有如此妄自菲薄的結論?而且能夠通過這樣的認識推導出,“三聯(lián)”的編輯和作者們接受幾十或者百來塊稿酬的原因是新聞理想遠遠大于對稿酬的要求。這不禁讓我齒冷,這難道就是我們同一條戰(zhàn)壕里的兄弟?——這想法就像逃荒的難民不抱怨天災的嚴酷,不指責人禍的薄情,而是餓得精神恍惚時懺悔自己的飯量大。
這個邏輯其實在很多出版人眼里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如果有值得的稿子,那么給出恰當的稿費是沒有問題的;但是通過提高整體的稿費標準來找到好稿子,那是萬萬不行的。在他們的眼里,行業(yè)中充斥著各種低水平的人以及垃圾一樣的稿件。
記得入行是1999年,在一個小雜志社工作。當時雜志社的稿費標準是100元千字,工作了幾個月之后,我跟主編說:“北京那些好的雜志(時尚等)已經將稿費提到千字300了,而跟我們更為類似的《家庭》、《知音》已經千字500了。我們應該把稿費提提。”他當時的回答就是——如果有好的稿子,我們可以付千字300元,但如果只是一般的稿子,就還是千字100元好了。
結果很明顯——當時提到的那些雜志社,無論是時尚類的,還是故事類的,當他們率先將稿費標準顯著提升后,確實拿到了很多不錯的稿件,而雜志的發(fā)展也是有目共睹,而我當時供職的雜志社,現(xiàn)在還是默默無聞,估計已經死了。
說起來,這其中的癥結在于,出錢的人覺得,這個市場中,壓根就沒有值錢的人才;而真正的人才又因為這個市場的低價值而不愿參與其中。
對于又想要好內容,又不愿出錢的人來說,最開始還能以夢想、責任、個人價值體現(xiàn)等虛頭八腦的口號忽悠些有水平的人工作,如果到今天還像上頭那位老兄一樣繼續(xù)說新聞責任,品牌價值啥的,就有點缺德了。
對于市場而言,從來就不缺少人才,缺少的只是吸引人才的籌碼。低成本運作所能招募的合作者只可能是些沽名釣譽的敗類,他們除了靠出賣朋友,打壓同行,以獻媚保住既有的工作外,實在是無法交出更值錢的稿子。
請出錢的人記住——和這樣的人談雜志內容質量,就像跟“雞”談戀愛一樣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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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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