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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李陽上訴反指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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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jié)前,瘋狂英語創(chuàng)始人李陽的家暴案終于宣判,朝陽法院判決準許兩人離婚,三個女兒由Kim撫養(yǎng),除每年30萬撫養(yǎng)費外,李陽還需付給Kim財產(chǎn)折價款1200萬以及5萬元家暴的精神賠償。但是在上訴期的最后一天,朝陽法院收到了李陽郵寄的上訴狀。李陽要求改判三個女兒由其撫養(yǎng);請求二審法院駁回Kim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請求二審法院撤銷給付Kim1200萬財產(chǎn)折價款的判決,要求改判依法分割共同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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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陽認為Kim無論在經(jīng)濟上和文化上都不具備足夠的能力撫養(yǎng)三個女兒,并且指責Kim的三次失敗的婚姻讓人對其能否撫養(yǎng)女子產(chǎn)生了質(zhì)疑,李陽認為應參照美國的做法,委托心理咨詢醫(yī)生或其他機構(gòu)對雙方及女兒進行調(diào)查后再行決定撫養(yǎng)權歸屬。李陽要求二審法院改判三個女兒由其撫養(yǎng),對于一審法院判決他支付每個女兒每年10萬元的撫養(yǎng)費標準,李陽認為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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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李陽還在上訴中反指妻子Kim存在家庭暴力傾向,并且對其實施家暴,而且他要求重新分割財產(chǎn),不同意支付給Kim12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