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Am General公司的軍用車HMMWV擊敗蘭博基尼CHEETAH成為美軍采購車型。這款軍用車的民用版被命名為HUMMER,也就是我們所熟知的悍馬。這款性能十分優(yōu)異的越野車,被人們稱為“越野車之王”。而悍馬進駐通用,則是因為1999年通用從Am General手中取得了悍馬的商標使用權(quán)和生產(chǎn)權(quán)。在進駐通用之后,悍馬開始研發(fā)H1、H2、H3車型,每一款悍馬都具備了自身獨特的特性,比如H1就是一款純軍事化越野車,而H3則更貼近民用。在悍馬推出的這些年中,悍馬一直處于一個小眾品牌的尷尬地位,名聲很大,購者寥寥。由于受眾過少、油耗過高,悍馬僅能依靠軍方訂單和少部分越野迷的購買維持生存。而2008年的金融危機,則徹底打破了悍馬的生存平衡,在通用自身難保的情況下,悍馬最終于2010年走向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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